西頓(1860-1946)出生在英國,六歲時和一家人一起來到加拿大。他從小就熱愛大自然,悉心觀察、研究大自然裏的飛禽走獸。他是個博物學家、社會活動家和作家,他尤其欣賞印第安人的政治組織機構。他的《我所知道的野生動物》于1898年出版後獲得了極大的成功。這本書使他在經濟上獲得了獨立,并使他赢得了美國總統西奧多·羅斯福的友誼。據說英國作家吉蔔林的《莽林之書》也是在這本書的啓發之下才寫成的。 如同傳統悲劇描寫的都是重要人物的重大事件一樣,西頓動物故事的主人公也是“天賦不凡的個體”,因爲這種悲劇性的受害者才能引起讀者的同情。這種不凡的個體往往是體格出衆、才智超群的天生的領袖,是一個代表悲劇命運的最合适的主人公。通觀《我所知道的野生動物》,那裏有可憐的老英雄、號稱喀倫坡之王的老狼洛波,他比其他的狼個頭大,智謀多;烏鴉“銀斑”是群鴉中最聰明、最強壯、最勇敢的;白尾兔毛麗是一名真正的“母親英雄”,因爲她不惜犧牲自己的生命來拯救自己的兒子;“溜蹄的野馬”是一匹完美無瑕的馬的形象,是大平原上古往今來最高尚的動物,哪一匹馬也沒有像他那樣強壯而又難以捉摸;松雞“紅毛領”是一窩中最大、最壯、最漂亮的。西頓把他們的行爲描寫得十分高貴,從而确立他們的悲劇形象。奮不顧身的老狼洛波遭到不可避免的悲劇結局,因爲他的伴侶被人殺害時,他不想隻身逃往異鄉。“銀斑”和白尾兔毛麗都毫無保留地把自己的智慧傳授給子女。雖然“好爸爸在松雞世界上難得一見,但‘紅毛領’卻是一個模範父親”。“疤臉母狐”設法把自己被人捉獲的幼崽毒死,因爲她不忍看見他的自由被人剝奪。同樣,溜蹄的野馬異常珍視自己的自由,一旦被人抓獲,就設法跳崖自殺。主人精心喂養的黃狗巫利雖然對人的虔誠“就連世界上最英明偉大的人也想不到”,最終卻在咬碎了主人女兒的雙手之後,慘死在主人多利的柴鈎下。我的愛犬——賓戈機智敏感,是令人欽佩的良種,在作者被自己設下的捕狼機夾住、差點葬身狼口之時,賓主勇敢地救了他的命,但賓戈還是死于中毒。 西頓采用第三人稱叙事方法,使讀者感到信服。他描寫的都是一些真實的動物,而不是徒有動物外表的人。他展示動物的心理時,強調的是仇恨、寂寞、饑餓、痛苦這些最基本的感情,而不是更爲複雜的人類的思想情緒。他抓住動物的生存鬥争這個關鍵,突出動物的個性,避免籠統的叙述。他的文筆簡練,語言樸直,無論是傳遞信息還是構成緊張的戲劇沖突,效果都十分明顯。西頓是位多産作家,僅動物故事就寫了三十來本。他還擅長繪畫,自己給自己的書畫插圖。 當今的地球上,野生動物越來越少,人卻越來越多,也許人類比以往任何時候更容易認識到動物的魅力。正因爲如此,《我所知道的野生動物》的不朽價值就顯得更加突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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